山東省“十四五”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行動方案
時間:2022-03-29 09:44:54   作者: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廠家
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等13個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十四五”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加強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關于印發“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等要求和省有關工作部署,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方案》編制工作,合理設置了“十四五”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系統謀劃了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方案》編制經歷了前期研究、草案編制、論證報批三個階段。期間,先后三次征求了省有關部門和16市意見。近日,經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會審議通過,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省鄉村振興局、省畜牧局等13個部門聯合會簽后,《方案》正式印發實施。
《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一)總體要求與工作目標
總體要求是: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總部署,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開展農村環境整治,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健全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體系,解決農業農村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打造鄉村生態振興齊魯樣板奠定堅實基礎。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農村環境整治成效顯著提升,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新增完成16700個行政村環境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5%,基本消除農村黑臭水體,農村飲水安全得到保障。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減少。
(二)重點任務
圍繞“農村、農業、監管”3大領域建設,提出了11項重點任務。一是深入開展農村環境整治,包括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穩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和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等4項任務。二是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包括著力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推進水產綠色養殖和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試點等4項任務。三是強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包括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加強畜禽養殖污染環境監管和建立健全監測網絡等3項任務。
(三)保障措施
包括完善經濟政策、加大宣傳引導、強化科技支撐和實施成效評估等4項保障措施。
(一)結合山東實際明確了重點區域和重點任務。《方案》結合山東實際,提出以黃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區域為重點,加快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如2023年底,基本完成黃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點功能區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首次明確了對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進行部署安排。為盡快補齊農業面源污染管控短板,《方案》提出在濟寧市魚臺縣開展國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試點,完善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與評估體系,并以此為引領,在黃河流域、南四湖流域選取部分重點縣開展省級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試點。
(三)首次系統提出了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建設任務。《方案》提出要以黃河、南四湖等重點流域為重點,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長期觀測,建立并完善農業面源監測網絡。提出要加強畜禽養殖污染環境監管,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配備視頻監控設施,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提出要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突出問題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圍。
(四)強調因地制宜選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結合“十三五”期間我省治理工作經驗,充分考慮城鎮管網距離、人口規模與聚集程度、污水產生量、經濟條件、地形地貌等因素,提出分區域分類選擇治理方式,明確要優先推廣運行費用低、管護簡便的污水治理技術,鼓勵居住分散地區采用生態處理技術,可通過黑灰水分類收集處理、與畜禽糞污協同治理、建設人工濕地等方式處理污水,達到資源化利用要求后,用于庭院美化、村莊綠化等。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周邊農村延伸。
(五)提出加強秸稈與畜禽糞便產業化利用。針對秸稈與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產業化不足等問題,《方案》指出要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培育壯大一批產業化利用主體,健全秸稈資源化利用長效機制。在散養密集區,加快構建整縣制糞污集中處理中心體系。深入實施農膜回收行動,嚴格落實農膜管理制度,健全農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鏈條管理體系。
(六)提出了切實可行的經濟和技術保障措施。提出健全市縣為主、中央和省級補助的政府投入體系,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按照《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等相關要求,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供水保障等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