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重要內容,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治理機制不完善、治理重點不突出、治理成效評判標準不科學、治理模式不精準、治理成效不穩固、保障措施不健全等突出問題。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關于推進城鄉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戰略部署,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短板,加快建設美麗鄉村,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立足農村實際,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求好不求快,善作善成、久久為功,以污水減量化、分類就地處理、循環利用為導向,健全治理機制,明確重點區域,因地制宜實施治理管控,強化建設運維管理,走出一條新時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綜合考慮農村區位條件、地理氣候、地形地貌、經濟發展水平、村莊常住人口數量及分布、污水實際產生量、集中收集難易程度、排水去向、區域水環境質量改善需求和農民生產生活習慣等,因地制宜選擇資源化利用、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廠、相對集中式或集中式處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組合,不搞“一刀切”。
經濟適用,梯次推進。自下而上、實事求是確定治理標準,合理選擇技術工藝,確保治理成本與當地經濟可承受能力相適應、治理技術要求與當地管理水平相適應、治理設施可靠穩定運行。突出重點,分階段對農村生活污水應管盡管、應治盡治、應用盡用,逐步迭代升級,不搞“一窩蜂”。
典型引路,建管并重。堅持“問需于農”“問計于農”“問效于農”,注重試點先行,突出典型經驗總結凝練,以點帶面推進治理。加強設施建設質量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監督的運行管護機制,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康可持續,建一個成一個,不搞“一陣風”。
二、健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機制
鼓勵建立縣(市、區)政府主導、法人主體建設運維、部門監管、村民參與的污水治理機制。
鼓勵縣級人民政府加強領導,組織整縣謀劃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籌考慮改廁和糞污收集利用;明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職責部門、運行管理單位責任;強化建設運維資金、用地用電及相關政策等保障,著力構建長效工作機制。
鼓勵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推動專業化市場主體為主具體負責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并逐步將不同時期、不同主體建設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收集系統納入統一運維范圍。鼓勵采取設計、施工和運維總承包模式。
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的評估監督,推動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監管部門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工程設施的質量監管。
因地制宜完善村規民約,倡導節約用水,宣傳鼓勵農民群眾形成良好的用水習慣,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污水亂倒亂排的現象;鼓勵農戶以資源化利用方式實現污水科學就地回用。充分聽取農民群眾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積極引導村民以適當方式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項目方案設計、過程建設、運行維護和成效監督。堅持“讓老百姓滿意”,讓群眾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中有更多的參與度、幸福感。
三、發揮規劃引領作用
鼓勵各縣(市、區)以縣域為單位編制或修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或方案,可納入縣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規劃或方案統籌考慮,合理確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目標任務和工作時序。規劃要注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村莊規劃、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農村人口變化、供水、改廁、水系整治、農房道路建設、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農(林)業園區建設、文旅開發、垃圾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統籌和有效銜接。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城鄉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
鼓勵各縣(市、區)依據規劃,建立年度農村生活污水重點治理村莊(以下簡稱重點治理村莊)清單(見附表1)并動態更新。順應村莊演變趨勢,把鄉政府駐地或中心村,生活污水亂倒亂排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村莊,已開展水沖式廁所改造、廁所糞污去向難以解決的村莊,位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村莊,位于重點湖庫周邊或水質需改善水體的匯水范圍或生態敏感區的村莊作為治理重點。年度重點治理村莊清單作為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具體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據。
四、科學確定治理成效評判基本標準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變污水造成的臟亂差狀況和環境污染,杜絕未經處理直排環境為導向,實現“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橫流,公共空間基本沒有生活污水亂倒亂排現象;基本聞不到臭味,公共空間或房前屋后基本沒有黑臭水體、臭水溝、臭水坑等;基本聽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為多數村民群眾認可。
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完善成效評判標準。定期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進行評估,結合區域水質改善需求,分階段逐步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五、因地制宜選擇治理模式和技術
優先采取資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常住人口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備適宜環境消納能力(包括水環境容量、土地消納能力)的村莊,特別是位于非環境敏感區,或者干旱缺水的村莊,可充分借助農村地理自然條件等,在按照《農村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指南》等相關規范標準對糞污無害化處理的基礎上,與農村庭院經濟和農業綠色發展相結合,就近就地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
對距離城鎮較近且具備條件的村莊,可采取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廠的治理模式。將生活污水直接納入城鎮污水管網進行處理,或建設集中收集貯存系統并將生活污水轉運至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人口集中或相對集中的村莊,因地制宜采取相對集中式或者集中式處理模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或技術組合的選擇,要統籌考慮污水水質水量及其變化特點,以及區域水環境改善需求。其中,不臨近重要水體且污染物濃度較低的生活污水,可結合環境景觀建設,采用人工濕地、土壤滲濾等生態處理技術(自然處理技術),并加強隔油、沉淀等預處理,定期對生態處理系統進行養護;污水水質水量波動較大的村莊,宜采取抗沖擊負荷能力較強的處理工藝(如生物膜法),并加強水質水量調節;靠近重要水體的村莊,宜采取污染物去除率更高的處理工藝(如活性污泥法,但進水COD平均濃度較低,特別是低于80毫克/升的,不宜采用)。處理設施設計規模要與農村常住人口及其污水實際產生量相匹配。管網走向、設施建設位置等要充分尊重群眾意見,鼓勵由設計單位、生態環境部門、建設施工單位、基層鄉鎮政府、村民代表等5方共同進行全面細致摸排后研究確定。
六、加強農村改廁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銜接
鼓勵推廣有利于糞污資源化利用的改廁技術。確有必要實施水沖式廁所改造的,農村改廁牽頭部門要積極推廣節水型、少水型水沖設施,減少生活污水產生量。
加強糞污收集利用體系建設。農村改廁牽頭部門推動地方明確糞污抽取、轉運、貯存的責任主體,確保糞污滿了有人掏、有設施處理或利用。沒有解決好廁所糞污收集和利用去向問題的,寧可不開工不建設。
統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廁所革命。計劃開展水沖式廁所改造的村莊,具備條件的,與農村污水治理一體化推進、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營。確有必要建設相對集中式或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村莊,要統籌考慮廁所糞污治理。
七、強化設施建設和運維質量管理
保障污水收集系統和處理設施建設質量。要以采取集中式或相對集中式處理模式、資源化利用模式治理農村生活污水的村莊為重點,按照相關技術規范標準要求,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工程設計、建設,嚴把材料質量關,采用地方政府主管、第三方監理、群眾代表監督等方式,加強施工監管、檔案管理和竣工驗收。
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的評估。以設計日處理能力10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為重點,組織季度巡查,每半年開展一次出水水質監測(見附表2),督促建成設施正常運行。鼓勵探索將設計日處理能力100噸及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納入數字鄉村建設,通過電量、流量或視頻監控等方式,與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監管平臺聯網,進行實時監管。可根據監管能力和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將巡查和水質監測范圍擴大到設計日處理能力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可能危害設施正常運行的其他污水不得排入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八、有序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分類整改
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建立不正常運行集中式或相對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整改清單(見附表3),分析原因、制訂計劃。原則上在列入整改清單后2年內完成整改。
推動分類整改。對缺乏管護和運維資金保障等長效機制的,報地方政府及時建立和完善相關保障制度及措施;對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統不完善的,加快配套收集系統建設;對技術工藝不合理的(如工藝過于復雜、運行成本過高、不符合農村實際),要及時優化調整技術路線;對存在已到更新淘汰年限、年久失修、因洪水等自然因素造成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損毀等情況的,要及時更新改造;對因村莊污水產生量極低或銳減,或其他原因(如已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廠治理)等,導致設施無必要運行的,鼓勵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有關管理辦法,依法依規有序退出或根據實際需要將設施(如一體化處理設施)移至其他區域利用;對農民群眾使用污水管網不當,造成管網不暢的,要加強宣傳指導,提高群眾維護身邊生態環境的意識。
九、多方籌措資金
建立地方為主、中央補助、社會參與的資金籌措機制,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鼓勵各省(區、市)設立與治理任務相適宜的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鼓勵地方充分利用開發性、政策性金融資金,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城鎮污水處理、城鄉供水、產業園開發、鄉村旅游、現代農業等項目整體打包,采取城鄉統籌,“肥瘦搭配、以豐補歉”方式謀劃項目。支持在適宜的地區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創新。鼓勵縣級人民政府將設施運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有條件的地區,特別是已實現城鄉一體化供水地區以及生活污水資源化集中利用地區,可以依法探索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并專款專用。積極探索“多個一點”做法,即地方補一點、企業擔一點、上級獎勵一點、社會捐贈一點、項目綜合平衡一點,推動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十、強化進展調度與激勵
各省(區、市)生態環境部門要建立調度機制,將年度重點治理村莊清單于每年2月底前上報生態環境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底前,分別將本季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情況(包括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村莊清單、設計日處理能力10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巡查和監測情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整改清單)通過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系統報送生態環境部。鼓勵探索建立健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指標體系和評價辦法,統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農村水生態環境改善,整縣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生態環境部對治理成效顯著的地方,給予通報表揚;對存在突出問題的,進行通報批評。